收到一份問卷,某立法會議員的,(相信大部分其他議員都會問相同問題)
問:取消長者子女需要簽署「確定不供養父母的證明書」及「與長者分開居住」的規定,
讓長者可以選擇以獨立個人名義申請綜緩。
為長者爭取褔利,好事!
但想深一層,好像有很多問題。
養父母是天經地義的事,
有粥食粥,有飯食飯,
再困難也不應將責任推給別人。
為何長者要獨自申請綜緩?
1.唔申請就笨,因為人人有份;認衰仔後,每月有錢袋落袋;睇醫生唔使錢;
2.個衰仔實在太衰,唔養父母,所以要申請;
3.收入微薄,自己食粥,但想父母有飯食;
4.照顧長者是社會責任,我有交稅,所以社會要負起養老的開支;
5.照顧長者是社會責任,我唔理得咁多。
很多議員為爭選票,
會用很多方法討好選民,
只要會幫我慳荷包,為我出頭爭褔利,
一定選。
社會漸漸地走向非理性的爭取褔利,
而不是鼓勵人倫關係的和睦。
現實是,
政府已經很難走出這樣的困境,
醫療、教育、社褔等的開支不斷增加,
終有一天會崩潰,
議員們在大環境下又只能短視地以討好選民作為首要任務,
否則就席位不保。
因此亦不會提出一些長遠的建議,
就是提,一般人也未必認同,
加上問責官員又怕被問責,
政策永遠都只是處理眼前的問題,
最重要是現時無問題,
有問題可以“特事特辦”,
以後的,就交給以後吧。
我都已經退休了,話知你喇!
兩屆特首,
其實董比曾有願境,
只是方法、技巧出了問題。
身邊的,又沒幫上忙,
專家又太多馬後炮,
至於曾特,處處受某些激進議員的對抗,
社會大眾無知(相對而言)市民又被分化了,
政令不行。
樣樣都被人反、反、反。
但議員從來也沒提過好的建議。
社會褔利不可以是無限增加的,
有些責任更不應交給別人,
否則,
香港或許有一天會“破產”!